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辽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方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质,拟赴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具备本行业专业特点的国家重点院校公开招聘员工。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招聘对象
符合考试报名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中国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南京农业大学、海南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内蒙古大学、江南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上海海洋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等高校2025年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不包含往年毕业但未派遣的毕业生。具体信息见附件《辽宁农业科学院2025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员工计划信息表》。
2、招聘基本条件
具备中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
年满十八周岁,具备好的品行;
拥有职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面试职员原则上博士研究生低于40周岁,硕士研究生低于35周岁;招聘职位对年龄有特殊需要的,按职位需要的年龄条件实行。
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面试职员可先行报名参加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5年12月31日之前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不然不予聘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同意纪律审察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别的人员,均不能考试报名。
3、招聘方法
招聘采取考核方法。
4、招聘工作步骤
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职员职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辽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与人才引进系统及所赴高校就业网站统一发布。
报名
报名日期: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2日。
报名方法:采取在线报名的方法。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面试职员可登陆辽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与人才引进系统报名。
每名面试职员只能考试报名一个职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规范,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不真实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面试资格。
资格审察
我单位将严格根据公告及职位资格条件,对面试职员报名条件进行审察确认。主要审察面试职员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与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需要的证明材料。资格审察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面试职员不符合考试报名职位需要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面试资格。
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考核的方法,拟于2025年4月底或5月初在所赴高校进行。面试重点对面试职员语言表达、研究背景、专业水平、求职意愿等方面进行考核。考官依据面试职员现场表现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面试职员面试得分计算办法为去掉考官评分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采取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考核的具体时间、地址和有关事宜待与高校预约确认后,在辽宁人事考试网、辽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与人才引进系统及所赴高校就业网站统一发布。
体检
依据面试职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1:1的比率确定参加体检职员,面试得分低于60分的面试职员不能进入体检环节,体检职员名单在辽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与人才引进系统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有关内容的公告》、《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公告》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公告》等有关规定组织推行。对身体有特殊需要的招聘职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的公告》实行。
面试职员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备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面试职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需要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面试职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职员。
考察
由我单位对拟考察职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状况进行实地调查知道,并对被考察职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职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职员。
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职员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辽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与人才引进系统及所赴高校就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职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职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置建议。公开招聘的职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规范。试用期一般低于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同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面试职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面试资格,并或有关状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实行。
6、其他
1.本次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机构。现在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核无关。敬请广大考试报名者提升警惕,切勿上当被骗。
2.面试职员自报名至拟聘用职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法不畅所致后果,由面试职员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缘由出现职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5.本次公开招聘职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字参照《学位授与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6年辽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专业指导目录》及有关学校研究生学位授与和人才培养学科、专业目录。
7、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实行
本公告最后讲解权归辽宁农业科学院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24-31027306 31024819
联 系 人: 孙老师 苏老师
纪律监督电话:024-31023117
点击查询>>>
辽宁农业科学院2025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员工计划信息表
原标题:辽宁农业科学院2025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员工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lnrsks.com/html/kaoshidongtai/sydw_zhaopingonggao/62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