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是中国第一所独立建制的高等专业音乐教育机构,拥有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教学单位,办学九十余年来,逐步形成了以作曲和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理论研究为核心,以音乐表演艺术学科为主体,以应用音乐为延伸的音乐艺术学科综合体系,培养了一大量杰出的音乐艺术人才,被誉为音乐家的摇篮。2017年9月,学校被列为教育部双一流建设高校。
为进一步加大师资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途径,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根据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
1、招聘职位及职数:上海音乐学院各职位共51人;上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各职位共8人。
2、招聘职位种类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种类
教师职位:从事教学、科研、艺术实践等工作;
其他专业技术职位:从事教学辅助等工作;
管理职位:从事行政管理等工作。
2、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具备好的道德品行;
热爱教育事业,拥有责任心和事业心,拥有组织协调交流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拥有职位所需的身心条件;
拥有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符合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下表或上海音乐学院人才招聘网;
外省市社会职员,须持有上海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高级专业技术职员或紧缺急切需要专业人才可不受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
3、招聘方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在线报名方法,申请人登陆上海音乐学院人才招聘网,依据网站需要进行报名。本次招聘的招聘种类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每个人限报一个职位,未按需要报名者恕不同意申请。
报名日期: 即日起至2019年4月15日
网站开放时间为报名期间每天7:00-20:00
2、资格审察
上海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依据报名状况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对象在收到考核公告后,需依据需要提交个人简历及其他有关验证材料。
3、考核
由上海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依据职位需要组织统一考核,考核主要通过笔试、面试等方法测试申请人职位专业常识、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依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职员。
4、体检
拟录用职员到本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组织录用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职员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状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6、拟聘职员的确定和公示
依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经上海音乐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依据录用形式对拟录用职员在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和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筹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录用的,依据查实结果确定是不是录用。
4、有关待遇和其他事情
上述职员按择优纳编原则录用,录用后薪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根据有关规定实行。
5、联系方法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邮箱:
联系电话:
原标题:上海音乐学院公开招聘员工通知
上海音乐学院公开招聘职位表.xls
上海音乐学院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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