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推行方法、浙江推行《教师资格条例》细节的有关规定,经江干区教师资格专家审察委员会的评议、审察并经过公示,下列职员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各项需要和条件,分别获得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现公告如下:
请以上职员于12月12日至12月13日,携带身份证、受理公告书到江干区行政服务中心58号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等有关材料。
本人不可以亲自来的,需书写委托书,由委托人凭书面委托代领。
地址:江干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江干区凤起东路888号,新达城大厦二楼58号窗口。
公交车:乘坐k19、9、126路至运新花苑下车可到。
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
领证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3:4517:15
原标题:201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201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职员名单.doc
杭州江干区教育局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