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聘单位、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招聘职位、计划招聘人数及有关需要等信息详见《职位介绍表》。
2、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考试报名条件及有关需要
1.具备中国国籍;
2.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3.拥有招聘职位需要的其他资格和条件。社会职员考试报名的,须在报名前已获得相应学历。有关政策规定,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报名指南》实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考试报名:
现役军人;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正在同意纪律审察、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同意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遭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减少职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机关事业单位员工2018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或2017年、2018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等次的;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因在考试报名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考生舍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
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紧急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洪政办发〔2015〕97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看县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职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能考试报名该单位负责职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职位与与该单位负责职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
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职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