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县隶属安徽芜湖,安徽十强县之一。地处长江之滨,气候宜人,宜居宜业。为满足我县省、市示范高中教育教学紧缺专业人才需要,依据无为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无为县事业单位赴全国重点院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推行方法》文件精神,现就我局2019年赴全国重点院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事情通知如下:
1、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角逐、择优的原则。
2、招聘组织
本次招聘工作由无为县教育局组织推行。
3、招聘计划及职位
4、招聘条件和范围
本次招聘对象为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户籍不限。
考试报名职员需要拥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备好的品行,无违规违纪行为,身心健康,能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好的职业道德;
4、有正常履行职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与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5、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将来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将来出生);
6、华中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关专业应届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员,不能参加公开招聘:
1、遭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同意纪律审察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同意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与招聘职位职业道德需要不相符的不好的记录的;
4、法律规定不能参加考试报名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员工的其他情形职员。
考试报名职员不能考试报名与招聘单位职员有《安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暂行方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5、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根据发布招聘信息、受理报名、审察面试职员资格条件、组织面试、签订就业协议、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华中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站和无为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信息。招聘通知发布时间距离报名开始的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受理报名与审察面试职员资格条件
1、受理报名
面试职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无为县教育局进行在线报名, 填写《无为县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应届毕业生资格审察表》,并将资格审察表与个人求职简历、在校获奖状况和近三年学习成绩单通过邮件发送到邮箱。若用人单位参加双选会,也可进行现场报名。
在线报名时间:2019年3月15日-3月31日
现场报名日期和地址:依据工作状况确定。
2、审察面试职员资格条件
面试前,无为县教育局对拟进入面试职员进行资格审察。资格审察时,面试职员需要提供: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求职推荐表等材料,以上所有证件均需要原件及复印件;②本人最近正面免冠同底二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无为县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应届毕业生资格审察表》。每位考试报名者只可考试报名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面试职员应如实提供各种资料,凡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面试资格。
审察面试职员资格条件的地址和时间另行确定。
组织面试、签订协议
1、面试内容:主要考核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推行、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同一学科用统一评分标准评判。
2、面试时间及地址:结合报名人数确定并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无生上课和现场答辩形式进行,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假如实质面试职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聘计划数,设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即进入下一个面试环节;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则取消进入下一个面试环节的资格。
面试结束后,各学科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职位计划数1:1比率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职员,就业协议由各招聘学校与考试报名职员签订。就业协议中须明确待毕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位证、毕业证及招聘职位所需其他证书后,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无为县教育局组织,标准参照《安徽教师资格申请体检标准及方法》实行。
2、考察主要对面试职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信用状况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状况进行考核。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根据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职位考试报名职员中,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低于两次。拟聘用职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职员名单,在无为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职员,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与新进职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若2019年8月31近日仍不可以提供有关证件原件的考试报名职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新进职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规范,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第一次就业的员工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招聘如遇特殊状况,招聘时间可往后顺延。
6、工作纪律
此次招聘工作同意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程序、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策略给招聘工作导致不好的后果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员工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置。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原标题:2019年无为县教育局赴全国重点院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通知
2019年无为县教育局赴全国重点院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职位表.xls
无为县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应届毕业生资格审察表.doc
文章来源:?unit=784943065&new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