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思维能力
逻辑思维能力是指正确、合理考虑的能力。即对事物进行察看、比较、剖析、综合、抽象、概括、判断、推理的能力,使用科学的逻辑办法,准确而有条理地表达自己思维过程的能力。
1、逻辑入门知识
定义
1.定义的基本特点
所谓定义就是反映事物属性和范围的思维形式;是思维形式最基本的组成单位,也是构成命题、推理的要点。
内涵和外延是定义的两个基本逻辑特点。
定义的内涵。是指定义所反映的事物的特质或本质。比如,产品这个定义的内涵就是用于交换的劳动商品。
定义的外延。就是具备定义所反映的特有属性的事物,统称定义的适用范围。比如,产品这个定义的外延指具备产品这个定义内涵的,在市场上供应的所有产品。
任何定义都有内涵和外延,定义的内涵规定了定义的外延,定义的外延也影响着定义的内涵。即定义的外延由它的内涵决定,比如等边三角形的内涵是由三条等长的直线所围成的平面图形的性质:它的外延是所有那些并且仅仅那些具备这类性质的类。而等角三角形的内涵是指由三条相互相交而形成等角的直线所围成的平面图形的性质。而等角三角形和等边三角形的外延是一模一样的。因此定义可以具备不一样的内涵而外延相同,而具备不同外延的定义却不可能有同样的内涵。
当一个定义的内涵增加了,如人、活着的人、活着的四十岁以上的人,每一个定义的内涵都比前面的定义的内涵增加,但可以发现这类定义的外延状况却相反,活着的人的外延要比人的外延少。即一个定义的内涵越多,那样这个定义的外延就越少;反之,假如一个定义的内涵越少,那样这个定义的外延就越多。
2.定义外延间的关系
定义外延之间的相互关系共有五种即全同、全异、真包括、真包括于与交叉关系。
全同关系
全同关系亦称为同一关系。对于任意两个定义A、B.假如它们的外延一模一样,那样,定义A与定义B之间就具备全同关系。
真包括关系
真包括关系亦称属种关系。对任意的两个定义A、B.假如B的外延完全在A的外延之中,而A的外延只有部分与B的外延相同,就称定义A真包括定义B:定义B真包括于定义A。或称A和B之间具备属种关系,并且称A为属定义,B为种定义。
交叉关系
对任意的两个定义A、B.假如A的部分外延与B的部分外延相同,A的部分外延与B的外延不相同,B的部分外延与A的外延不相同,就称A和B之间具备交叉关系。
全异关系
对任意的两个定义A、B.假如A的外延与B的外延完全不相同,就称A和B之间具备全异关系。
命题
1.命题
命题是对思维对象有所判定的思维形式。比如,①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②语言不是上层建筑。上面两个例子就是两个命题。例①一定宪法具备国家根本大法的属性;例②否定语言具备上层建筑的属性。
思维对象是指作为思维主体的人所考虑的所有对象,它既包含客观上存在的事物对象,也包含人类思维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