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广东教育厅和深圳教育局的部署,2018年3月份宝安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申请,实行在线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相结合。在线报名后,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宝安政务服务大厅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舍弃申请。
1、认定范围
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符合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婴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
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职员。
2、认定条件
在宝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职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深圳宝安、光明新区。
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共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婴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要拥有婴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需要拥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需要拥有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需要拥有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需要拥有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需要拥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具备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成人两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根据《广东教师资格申请职员体格检查标准》有关规定,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2.中文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中文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全日制师范毕业并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获得《中小学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认定时间
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受理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职员,第二阶段仅受理2018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职员。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
在线报名
1.报名日期:2018年3月26日至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