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学校事业进步需要,适应事业单位人事规范改革与进步,昆山市决定公开招聘10名婴幼儿园备案制教师。现或有关事情公布如下:
1、备案制教师的性质
备案制教师为非事业编制职员,是企业化用工。录用职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详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公办学校试行备案制教师招聘与管理推行方法的公告》。
2、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职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职员均可报名。
3、招聘基本条件
具备中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应具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职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或普通高校研究生,专业对口,且具备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本次婴幼儿园备案制教师招聘职位分A、B两类,具体如下:
1.2025年应届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研究生,所有职位均可报名。
2.?fontface="宋体">昆山户籍且为昆山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普通高校研究生,如为2023届至2025届毕业生,专业对口,所有职位均可报名;如为2022届及之前届别的毕业生,专业对口,可考试报名B类职位。
*昆山生源:指进入高校前为昆山考生或进入高校前为昆山户籍。
3.昆山户籍非昆山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普通高校研究生,专业对口,可考试报名B类职位。
4.符合照顾政策,同时具备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在编在职教师,可考试报名B类职位)。
*照顾政策:指夫妻分居两地或爸爸妈妈身边无子女。夫妻分居两地,指一方已具备昆山户籍,现在在昆山有固定工作并参加社会保险,另一方是非昆山户籍的报名者。爸爸妈妈身边无子女,指爸爸妈妈双方都具备昆山户籍,子女是非昆山户籍的报名者。
《2025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婴幼儿园备案制教师职位介绍表》中对招聘职位学历学位、专业需要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下列职员不能考试报名: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需要回避的职员;
3.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能面试到事业单位有关职位的职员。
4、招聘职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25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婴幼儿园备案制教师职位介绍表》。
5、报名方法
网上信息采集
1.时间:2025年6月13日8:00~6月17日18:00
2.方法:考试报名者登录昆山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根据需要注册本人基本信息,已注册过账号的,用原账号和密码登录。考生应如实填写考试报名状况并上传资格审察所需材料。所上传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因材料不实产生的后果由考试报名者自负。
3.相关需求:
昆山市备案制教师招聘实行按岗招聘的方法。考试报名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职位,选定后其笔试、面试均在该职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职位内有效,与其他职位无关联。如最后获得了该职位的签约资格,同职位内的职员遵循按考试总分高低先后选择具体学校的原则。
考试报名者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职位介绍表》的需要,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网上信息采集时间截止之前,考生可以修改考试报名信息。网上信息采集时间截止之后,考试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考试报名者填写报名信息时,职员信息要与身份证、户口簿的基本信息一致,学习状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
网上信息采集完成后,需自行打印报名表,并于资格复审时上交。
考试报名者应确保在信息采集时间截止首要条件交考试报名信息,因自己缘由或个人互联网问题未成功提交考试报名信息的,责任由考试报名者自负。
资格初审
1.面试者在在线报名时,需将以下材料制成一个多页的PDF文档上传至信息采集系统。所传材料需要明确易辨,凡模糊不清没办法辨认的,视为无效,后果自负。资格初审以上传的材料为依据。
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上传户口簿、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未签约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教师资格证书。
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上传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劳动合同。
归国留学职员应上传户籍证明、身份证、海外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假如尚未获得《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上传海外学籍有关材料。
以夫妻分居两地报名的,另须上传结婚证书、在昆山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在昆社保缴纳清单,不在昆山的一方还需要提供当地人社部门开具或鉴证的在编在职教师身份证明材料及非昆户籍证明。以照顾爸爸妈妈身边无子女报名的,另须出示爸爸妈妈双方同在昆山的户籍证明和独生子女证,子女还需要提供当地人社部门开具或鉴证的在编在职教师身份证明材料及非昆户籍证明。
2.报名者所提供的面试材料需要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面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3.本次招聘各职位开考比率详见《职位介绍表》。资格审核确认后达不到开考比率的职位,将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考试报名被取消职位的考生,如符合其他职位条件的,可按本简章的规定补报其他职位。
4.昆山户籍以户口簿为准,迁入时间截止至2025年6月17日。
5.考试报名者可于6月19日起在报名网站中查询资格初审状况。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12:00,陈述申辩电话可在信息采集系统反馈留言中查询。
6.经资格初审确认通过的报名者须在6月19日9:006月21日9:00完成交费。资格初审确认通过且成功交费即报名成功,未按时成功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交费方法见报名网站公告。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试报名职员,先交费确认,若没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到昆山市教育惠民服务中心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6、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能低于50分。面试依据各职位的招聘人数,从本职位笔试合格者中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率确定获得本职位面试资格人选,不足1:2比率的,按本职位实质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资格线分数出现同分的,则同分数者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招聘考试总分=笔试+面试。
笔试
1.考试报名者经资格初审确认通过且成功交费后,于2025年6月23日~25日登录昆山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和地址:笔试日期初定为2025年6月26日,具体时间和地址详见《准考证》。
3.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常识和专业能力。
4.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机构。
5.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于6月27日9:00起登录昆山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查阅成绩,6月28日12:00起查阅是不是获得面试资格及有关信息。
面试
1.面试和资格复审时间、地址、打印准考证及有关事情另行公告,请获得面试资格职员准时关注昆山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的公告。考生参加面试时需缴纳面试费100元。
2.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带好网上信息采集时打印的《报名表》,并提供符合考试报名职位条件和考试报名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复审,不拥有考试报名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复审结果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因舍弃或复审不合格导致缺额时,不再递补。
3.面试共分三个项目:钢琴弹唱、舞蹈、微型课。钢琴弹唱和舞蹈均现场公布弹唱曲目和舞蹈音乐,两项内容共筹备8分钟。正式测试时弹唱时间低于3分钟、舞蹈时间低于2分钟。微型课备课30分钟,上课8分钟。三个项目总分各为100分,各项目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面试总分=钢琴弹唱+舞蹈+微型课。
4.面试按职位进行。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面试各项目中有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昆山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以笔试学科专业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笔试学科专业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由主管部门另行安排加试,然后依据加试成绩排序。
7、体检
依据参加考试者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按考试报名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招聘计划数1:
1的比率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参加体检职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址另行公告。体检成本由个人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考生舍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考试报名同一职位的职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8、选岗及签约
体检合格的职员,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选岗及双向见面会。选岗按职位进行,同职位内的职员按考试总分高低先后选择具体学校。选岗后,用人单位与面试者签订就业协议。因考生舍弃签约或签约后违约出现空岗时,不再递补。
9、资格再审、录用和管理
本次招聘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面试职员进行录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再审。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职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职员,取消其录取资格。录用考察标准参照江苏公务员招录考察有关需要进行。
面试职员须诚信面试,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职位需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报名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考生考察和资格再审不合格与因自动舍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
体检、考察和资格审察都合格的职员确定为拟录用职员,并在昆山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拟录用职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应准时将本人档案转到昆山市教育局,并于2025年8月31近日提供本职位所需要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证件。在职职员须于2025年8月31近日自行解除与外贸原单位人事关系。如逾期未能提供相应证件及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外贸原单位解约的,取消录用资格。如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对录用条件另有政策性规定的,从其规定。新录用职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第一次就业的员工试用期约定为1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10、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自觉同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员工违反招聘流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置。为便捷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57553129。
咨询电话:57516860、57532164
本《简章》由昆山市教育局负责讲解。
附件:2025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婴幼儿园备案制教师职位介绍表
昆山市教育局
2025年6月十日
原标题:2025年昆山市公开招聘婴幼儿园备案制教师简章
原文链接:http://www.ks.gov.cn/kss/gsgg/202506/dd40a28462c644baa4817953062f88f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