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安徽教师资格规范推行细节》、《安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推行策略》和《安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讲解口径》,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规范推行工作统一部署,现将我县2017年春天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春天开放时间
网报时间:4 月26 日至 5月 9 日8:30-17:30。
确认时间:5 月 18 日19日8:30-17:30。
2、认定范围对象
在萧县申请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包含:
符合《安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讲解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职员。
3、认定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萧县的中国公民。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具备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中文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中文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4、认定步骤
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在线报名。其中,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看,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看。
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别表》;
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或所在工作单位出具。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其中,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向工作单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关证明。
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括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在其获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教师资格申请职员体检表》、《安徽教师资格申请职员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中文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职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15年下半年及之后参加考试并合格职员,依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不再寄送纸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通知》要求,提供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教育教学实习鉴别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申请人提供以上材料时,请依序装订成册。
5、温馨提示
安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已于2015年12月31日结束。特别提醒请申请人注意:
从2016年1月1日起,原高等教育自考教育学和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不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
符合《安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讲解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可以根据原方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同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6、现场确认地址
萧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萧县教育体育局窗口
咨询电话:0557
0557
原标题:2017年春天萧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萧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