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学水平,依据《盘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暂行方法》文件需要,结合我区实质,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00名,具体招聘需要如下:
1、公开招聘的职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职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00名,工作职位在兴隆台区所属学校,详见附件。
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具备中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好的品行;
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户籍地不限。
2.考试报名职位条件
初中:a、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获得初中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b、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一批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专业对口,获得初中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点击下载职位大全
小学: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二批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获得小学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
3.在其它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未解除人事关系和劳动合同的职员须征得面试者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赞同并出具承诺书方可考试报名,如出现纠纷由面试者自负责任。
4.凡有下列状况之一者,不能考试报名
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受过党内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同意立案审察的;
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推行了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
现役军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试用期内的或被辞退的员工、在读研究生、在编教师与辽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职位计划暂未纳入编制的教师;
具备法律规定不能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