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关于公布2015年宿松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对象名单的公告》已公布婴幼儿教师职位33名拟参加考察对象名单,现就考察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被考察对象须提供以下证件及资料
1、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
2、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档案。
若被考察职员档案在宿松县人社局,请提供人社局档案号,由考察单位集中提档;
若毕业生档案管理单位需要被考察职员提供调档函,被考察职员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飞速到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开具调档函。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4、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5、已就业者须提供县级以上人社管理部门鉴证的、与外贸原单位解除去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材料提交时间地址
被考察职员提供的证件及资料须在2015年7月27日下午6:00前送县教育局人事股。
原标题:关于宿松县2015年婴幼儿教师招聘考察有关事情的公告
宿松县教育局
201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