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教师资格规范推行细节》及《安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推行策略》,为做好我市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受理范围
在阜阳内申请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职员。
阜阳教育局负责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认定。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请申请职员关注相应县市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具体申报条件,请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有关信息。
2、认定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在阜阳的中国公民。
2.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 应当拥有《教师法》、《教育部关于拓展中小学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建议》及《安徽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推行策略和中小学教师资格按期注册推行细节的公告》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
4.应具备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站体检合格。
5.应拥有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教育学、心理学专业常识和基本素质与能力。
6.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中文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习语文教师资格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者,中文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3、时间安排
1.信息发布:9月15日9月23日,阜阳教育信息网及其他阜阳媒体通知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信息。
2.网报时间:9月23日9月30日,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
县市区教育局受理的其他类别教师资格网报时间原则上与市教育局维持一致。
3.集中体检:9月24日十月9日。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的社会职员请在规按期间到阜阳第五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和阜阳美康健康体检检验中心、阜阳二院体检中心参加体检,体检当日早晨,需要空腹、不饮水,并于前3日不饮酒。体检表格从本通知附件中下载,体检成本自付,由体检医院、体检站按规定收取。
4.现场确认:十月12日-十月15日,天天上午8:30-11:00和下午3:00-17:30,现场确认。
4、认定步骤
1.网上申报
申请职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日期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看。
2.现场确认
申请职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确认时间及地址以各级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和通知为准。
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的社会职员,请按以下需要参加现场确认。没有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舍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