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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河南城建学院招聘行业企业人才20人公告

点击数:346 发布时间:2025-08-03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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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河南城建学院招聘行业企业人才20人公告

依据学校进步需要,为加大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水平,依据《河南城建学院人事代理职员管理方法》、《河南城建学院人事代理职员管理补充规定》等文件规定,参照《河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流程》的精神,学校面向社会以人事代理方法招聘行业企业人才20名。结合学校实质,拟定本招聘策略。

1、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统筹协调、具体指导招聘工作,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特殊问题进行研究决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2、招聘对象、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

招聘对象为行业企业的有关专业人才;招聘职位为教学科研岗,职位招聘人数为20人,详见附件《河南城建学院2019年行业企业人才招聘计划表》。

3、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好的品行;

3、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拥有履行相应职位职责的常识、技能和资质。

学历、年龄、职称等条件

在行业企业专技职位上有4年以上连续工作历程,年龄在45周岁以下,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且具备学士学位,同时具备以下三个与职位需要相符的条件之二者:①硕士以上学位;②中级以上职称;③我校急切需要的国家一级注册职业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者,还须具备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本、硕学科专业需与《河南城建学院2019年行业企业人才招聘计划表》中需要的专业一致。具备高级职称者,其学历可为本科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面试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职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同意纪律审察的职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同意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职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紧急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职员;

5、其他不符合相关需求的职员。

面试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面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1、面试职员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的;

2、不按需要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和资格核查的;

3、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

4、体检不合格、不可以按时完成体检或舍弃体检的;

5、考察不合格或自愿舍弃考察的。

4、招聘工作程序

报名和资格审察

报名使用在线报名方法,请登录河南城建学院首页,点击右上方教师公开招聘在线报名系统,进入行业企业人才端口进行报名,同时将个人详细简历的电子版发至学校人事处招聘邮箱或有关学院招聘联系人邮箱;每个人限报1个职位,请面试者慎重选报。报名日期为2019年9月4日至2019年9月12日。

报名和资格审察工作由学校人事处和有关学院一同负责。资格审察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面试职员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随时取消面试资格。

现场报名确认和资格核查

通过资格审察者直接进入考核环节,考核前,面试职员须先到学校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和资格核查,届时面试职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职称、资质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与有关工作历程和营业额成就的证明材料。

考核

考核可分招聘职位单独进行。

考核人选原则上按高于职位招聘人数1:2的比率确定,若通过资格审察的人数过少,经学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考核人选可按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率确定。

考核内容分为基本条件评价、面试和实质操作三部分,分值构成为:

1、基本条件评价

评价指标主要包含学历、学位、职称、资质、工作历程、工作营业额等。

2、面试评价

面试内容为职位所需的专业常识、基本技能和业务素养,主要考察面试职员的专业水平、职位技能、业务素养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方法为试讲和答辩。

3、实质操作

测试内容及方法依据职位专业特征灵活设计。

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同一职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该职位全部面试职员的面试成绩;同一职位所有考核环节全部结束后,当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该职位全部面试职员的考核成绩。

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组织推行。体检职员依据考试总成绩,按各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率从到低分确定,因成绩相同而不可以确定进入体检职员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职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教师资格申请职员体格检查标准》。若体检出现不合格、不可以按时完成体检或舍弃体检者,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职员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与其它不符合面试条件的职员,经核实后取消面试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缺额时,不再递补;因自愿舍弃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拟聘职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职员即为拟聘用职员。拟聘用职员名单经学校审核后,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职员,依据《河南城建学院人事代理职员管理方法》、《河南城建学院人事代理职员管理补充规定》等文件办理聘用有关手续,聘后薪资待遇按我校的有关政策实行。

聘用职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将以下材料的原件提交我校人事处:①本人第一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②本人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凡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信息网进行学历、学位认证的,提交电子认证报告打印稿;不可以进行电子认证的,提交书面认证报告。③职称、资质证书的原件。④有关工作历程和营业额成就的证明材料。

5、纪律与监督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人才招聘工作纪律监察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察,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与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面试职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置。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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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城建学院行业企业人才招聘计划表.doc
河南城建学院行业企业人才招聘分值构成表.doc

河南城建学院

2019年9月4日

原标题:河南城建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行业企业人才工作策略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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