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规定和《宜宾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推行方法》的有关需要,根据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宜宾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员工,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此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审察、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公布、体检、考核、递补、公示等有关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有关事情将在有关网站准时通知。
1、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通知及有关职位条件需要的社会在职、非在职职员与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其中,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要在2019年7月31近日获得职位条件需要的毕业证、学位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别的人员需要在报名时获得职位条件需要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基本条件
1.考试报名者应同时拥有的条件:
具备中国国籍。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宪法,拥护中共,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
拥有本通知具体招聘职位需要的条件和资格。其中,考试报名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考试报名职位的学位资格需要相符;考试报名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字,应与拟考试报名职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需要分别相符;凡职位所需的职称、职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需要是根据管理权限由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同的。以上条件不符者,请不要考试报名,不然取消考试报名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试报名者自负。
年龄、工作历程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最后1日。。
2.有下列状况之一者,不能考试报名: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职员。
曾被开除公职的职员。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同意审察的职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职员。
尚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现役军人。
在读的非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合考试报名事业单位的职员。
2、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职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和招聘职位及名额等状况详见本通知附件1。
3、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进行,招聘单位咨询电话附后。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5月24日。
选择职位。考试报名者请认真阅读本通知,详细知道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与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需要注意的地方等内容,依据自己状况选择完全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职位报名。
本次招聘中,考试报名者最后是不是符合所报职位条件需要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的报名条件审察、考核中的复核和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后确定。
考试报名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考试报名者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规范的,由此获得的考试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考试报名者按需要准确填写《宜宾市属事业单位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员工考试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根据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办理报名条件审察手续:
1.《考试报名信息表》1 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状况的证明原件。其最后是不是符合考试报名职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获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字为准。不符合者,取消考试报名资格,责任由考试报名者自负。
4.《职位表》上需要提供的其他职称、职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获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根据管理权限由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其中,属 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现场资格审察时不需提供职位条件需要的其他职称、职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但务于2019年7月31近日获得有关证书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然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考试报名者自负。
5.其他与考试报名资格有关的材料。
通过现场报名条件审察合格者,领取专业技能考核公告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