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开放大学是隶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一所多门类、多学科的综合性高等公办学校,是宁夏首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首批进入全国200 所优质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获批全国56 所双高计划建设单位。现为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是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宁夏首批网络+教育示范校,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基地。
2024年学校顺利完成首轮双高计划建设任务。2023年初,教育部赞同将建设宁夏职业技术大学纳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校设置十四五规划。目前,学校正全力推进建设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大学。
期待你的加入,一同见证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开放大学的进步。
1、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角逐、择优;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2、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招聘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
3、招聘计划及职位条件
学校计划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2025年第一批博士研究生11名。具体招聘职位、条件等详见《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开放大学2025年第一批自主公开招聘员工职位大全》。
4、招聘职员资格条件
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职员可以面试: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共领导和中国特点社会主义规范;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好职业道德,可以履行事业单位员工义务;
4.拥有符合职位需要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5.符合《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开放大学2025年第一批自主公开招聘员工职位大全》中招聘职位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有关资格条件;
6.年龄需要40周岁以下的应为1984年1月1日将来生的人员,年龄需要45周岁以下的应为1979年1月1日将来生的人员。年龄以面试职员有效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下列情形的职员不能面试: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共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留学归国职员没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
9.定向培养职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10.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11.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面试者,不能面试该单位负责职员的秘书或者组织、纪检监察、审计、财务职位,与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招聘方法
博士研究生招聘采取专业能力考核方法进行,同一职位资格复审合格职员统一进入考核环节,择优录取。
6、招聘程序
发布通知
招聘通知于2025年1月9日在宁夏公共招聘网、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硕博招聘在线、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开放大学门户网站发布。
报名
1.报名日期:本次招聘不设置截止时间,全年滚动招聘,招满即止。
2.报名方法:以邮件方法提交报名材料。
提交材料明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位需要的执业和职称资格证书、工作历程证明材料、自荐材料等扫描件。
提交材料需要:将提交材料命名为招聘部门+职位名字+名字发送至nzszk@qq.com。
资格初审
1.网上资格初审在面试者提交报名申请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予回话。
2.每位面试者只能考试报名一个职位,报名与参加考核时用的身份证件需要一致。面试者应付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填报不真实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面试者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要维持畅通,以便公告有关事宜。
资格复审和考试考核
1.资格复审、专业能力考核时间、地址:资格复审在参加专业能力考核前进行。复审时间、地址及参加资格复审职员等事情将于考核前3个工作日在学校校园网公布并电话公告,复审合格的面试者获得考核资格。资格复审当天进行专业能力考核。
2.资格复审有关需要:资格复审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面试者的资格审察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面试者不符合面试条件的,随时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材料需要:对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复审。
4.考试考核方法、内容:专业能力考核实行半结构化面试的方法,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试讲时间15分钟,回答问题15分钟。试讲内容为与本职位专业有关的教学内容。试讲主要评测面试职员的教育教学能力等。回答问题主要评测面试职员与职位有关专业常识、学术水平、剖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5.考核总成绩计算方法: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不能低于60分。当本职位面试职员面试成绩均低于60分的,取消本职位招聘。当成绩出现并列时,经加试后确定。
6.有关说明:考生应根据通知中指定的时间、地址参加专业能力考核,对未按时到场参加专业能力考核的视为自动舍弃。
体检
1.体检工作由我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行,学校纪委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
3.面试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成本由面试者承担。
4.面试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我校赞同,可以申请1次复检,复检安排在高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面试者申请复检的,复检成本由面试者承担。
5.体检合格的面试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需要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舍弃体检资格。
6.对于进入体检程序的怀孕面试者,可以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也不做出体检是不是合格的结论。考察继续进行,假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聘用。假如考察中没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暂缓聘用,待面试者孕期结束后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完成体检,并做出体检是不是合格的结论。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合格,根据程序进行公示。
考察
1.对体检合格列入考察对象的职员,由我校组织人事部会同有关单位进行考察。考察方法主如果通过审核人事档案、到面试者毕业院校或原聘用单位进行实地调查、查看社会信用记录、与考察人选面议等方法,广泛知道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状况,并对面试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考察中发现面试者存在本通知中所列不能面试有关情形的,不拥有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与其他不适合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我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面试资格。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同意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我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
公示及聘用
1.依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职员名单,并在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含招聘单位名字、职位名字、监督电话及拟聘用职员名字、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考试成绩等信息,公示期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职员,经党委会议审核通过后提出聘用建议,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涉嫌违规违纪问题一时很难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不是聘用。被聘用职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对面试者的资格审察贯彻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无论在任何环节,凡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职员和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核实,取消面试资格。
2.学校与受聘职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聘用职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规范,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7、招聘工作纪律及需要
招聘工作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和管理下进行。
招聘工作依据需要如对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将准时在我校官方网站发布补充通知或公告并准时告知面试者。
凡涉及招聘工作的重大事情或本方法未尽事宜,由我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对考生的资格审察贯彻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无论在任何环节,凡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职员和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核实,取消面试资格。
在面试、体检、考察及公示阶段,因面试者个人缘由自愿舍弃或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取消招聘资格的空缺职位,将不再递补。
招聘资格审察、面试、打分和分数管理等环节,在学校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面试者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如出现提供不真实资料、冒名顶替等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记入个人诚信记录。
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置,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及有关规定实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面试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维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致使招聘单位没办法公告有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8、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951-2135040
监督电话:
0951-2135068
0951-2135079
邮箱:nzszk@qq.com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开放大学2025年第一批自主公开招聘员工职位大全》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开放大学
2025年1月9日
原标题:宁夏招聘 | 高校招聘通知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GcHqYNs4p8L13wHaP8LD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