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福安市教育局决定,招聘学生资助中心工作者1名。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招聘名额
计划福安市范围内公开招聘学生资助中心员工1名,编外职员管理,不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员工。
2、考试报名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责任心强,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具备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考试报名者的毕业证书及考试报名职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格条件,需要在2019年1月1近日获得。
2019年1月1近日常住户口在福安市范围内。
以下职员不能考试报名:涉刑、黑、恶、黄、赌、毒问题的,曾受过治安处罚或党政纪处分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紧急违反纪律行为的,有征信不好的记录的。
3、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根据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通过测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
4、报名日期、测试内容、时间和地址
报名日期
截止2019年3月25日
测试内容
主要测试考试报名职员的政治素养、公文写作、语言文字能力。
测试时间:待报名结束后另行公告。
测试地址:教育局大楼五层会议室。
5、体检、考察和聘用
从考试报名人选中,依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根据招聘名额1:1的比率,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
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成本由考试报名者自行承担。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予以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主要对其档案、个人有关事情等状况进行核查。考试报名者应在接到考察公告后,按需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考察合格的,确定为聘用人选。考试报名者舍弃考察资格、考察时发现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聘用。确定聘用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每一年签订一次合同,初次签订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主动舍弃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报名地址:福安市教育局资助中心
联系电话:
福安市教育局资助中心
福安市教育局人事股
原标题:福安市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 员工招聘通知
福安市教育局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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