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推行细节》等有关规定,四川林业和草原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员工补充到四川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总站、四川森林和草原防火监测中心等9个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招聘单位基本状况
2、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9年7月31近日获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四川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4月公开招聘员工职位和条件需要大全》有关职位条件需要和本通知其他需要的职员。其中,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要在2019年7月31近日获得符合职位条件需要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考试报名者需要在面试资格审察前获得符合职位条件需要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获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考试报名者自动舍弃,责任自负。2019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是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员工,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基本条件
1. 考试报名者应同时拥有的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共,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
拥有本通知具体招聘职位需要的条件和资格。其中,考试报名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考试报名职位的学位资格需要相符;考试报名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字,应与拟考试报名职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需要两栏分别相符。职位条件需要中,基层工作历程是指具备在县及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级国有企业、村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历程;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历程,可视为基层工作历程;在军队团和等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历程,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历程,可视为基层工作历程。高校毕业生在校念书期间的社会实践历程,不可以视为基层工作历程。基层工作历程时间计算办法,详见附件2。
不符考试报名条件者,请不要考试报名,不然取消考试报名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试报名者自负。
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赞同。
2. 有下列状况之一者,不能考试报名: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曾被开除公职的。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同意审察的。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推行细节》的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实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建议》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实行人。
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可以考试报名事业单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