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厦门实验婴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职员1名,现或有关事情公布如下: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想履行非在编聘用职员义务;
3.身体健康且能胜任职位工作,持有健康证;
4.厦门户籍优先。
2、职位条件:
保育员职位:负责婴幼儿园保育工作。
1.年龄4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病;
3.热爱婴幼儿,诚实善良、勤勤恳恳,责任心强;
4.持有保育员证。具备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3、招聘程序
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发布在思明区教育网
2.报名方法:
在线报名:报名时须填写《厦门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职员报名表》一份,提供本人最近1寸证件彩照1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保育员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将以上资料发送到邮箱
3.报名日期:
即日-3月31日
4.报名地址:厦门实验婴幼儿园
联系人:廖晓芳 联系电话:
资格初审
1.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实验婴幼儿园对面试职员的报名条件进行初步审察。
2.婴幼儿园依据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察,确认考试报名者资格条件无误后即公告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址另行公告。
考试方法
面试由我园统一组织,依据相应职位工作特征确定。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职员的综合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及专业技能等。
考核
由婴幼儿园考核小组对成绩出色者进行综合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状况,并对报考条件进行复核。
体检
考核合格者须持有健康证,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舍弃资格。
公示
依据职位需要与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3个工作日。
办理聘用手续
依据职位需要与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职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4、其它事情
此次招聘考试参照《思明区教育系统非在编聘用职员公开招聘推行细节》厦思教〔2014〕95号文件进行职位的设置和审核,请考试报名职员认真对照,确定符合条件后方可报名。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报名面试者提供的联系方法直接公告,请考试报名者准时注意。
本招聘简章由厦门实验婴幼儿园负责讲解。
原标题:厦门实验婴幼儿园补充非在编职员招聘简章
厦门实验婴幼儿园
2019年3月22日
原文链接: